• 2007-01-11

    BlogBus遭遇“文化执法”

      上周办公室来了三位“不速之客”,亮出证件是“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”,我一边看证件一边说:“我们和新闻办、公安局的工作都很配合的。”心想可能又是某篇文章违禁了我们配合删除就是。可是这三位似乎对新闻办、公安局也不在意,而是问我们有没有《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》,他们掏出有关我们的一些音乐文件链接的打印页,说没有许可证要我签一个“无法提供《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》”的证明,我心说:我们又不做音频不做视频不做播客干嘛要这个许可证?想了想还是给律师打个电话咨询一下,律师说他们可能是要罚款,如果我们不做这些不需要提供的话最好不要签字。老横遂拒签,那三人悻悻离去,但要求我们1月9日派人前去“接受调查”。

      1月9日我们行政从永嘉路383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回来后告诉我:“他们说没有许可证就要罚款,还找了一些我们用户上传的文件地址——那里的人目的就是罚款,年底了总要搞点钱。听他们说:‘
    土豆网融资那么多,应该多罚点!’还说罚土豆5万还嫌少呢!他们要我们营业执照就是为了看我们注册资金,看到我们50万美金的时候还算了算说400万人民币不少了。还问我公司经营情况怎么样,有没有收入...”

      我一向认为上海市公务员素质、政府行政配套措施、对企业的扶植力度都是全国最好的,包括监管部门的工作配合也都是合乎情理,毫无其他地方见到的霸道蛮横,但这次真的让我“意外”了一把——原来上海也还是有“吃衙门饭”的:难道企业融资了就成了待宰的“肥羊”不成?虽然公司这弹丸之地前后也有几位区长领导来看过,原本以为可以安心把公司做好,谁知道还是有“惦记”着我们的,真是“受宠若惊”啊!

      其实,就算我们删除所有个别用户上传的一些背景音乐文件,一样是要罚款的——因为据说那个许可证只有几家“特殊”的网站有,其他根本不给办,那么明摆着:出钱吧!

      老横要对投资者负责、对公司负责,我们不做网络视听几万块钱“罚款”缴的实在是冤枉(不知道土豆、
    51mofile这些专业做视频的怎么处理的),真的交了,不知道是不是就真的从此“没事”了?还是明年再来一次? 

      有谁知道,那个《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》有办下来的没有?

    评论

  • 老大 纠正个错误 貌似51不是做视频的 是做交友的。

    做视频的是56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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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呵呵^^
  • 这也算是中国企业应的隐性成本吧
  • 正规程序办事,就好。
  • PS:“约有1,420,000项符合"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"的查询结果,以下是第1-10项 (搜索用时 0.82 秒”
  • 某国的政府机构TMD就是一垃圾!
  • 老大 纠正个错误 貌似51不是做视频的 是做交友的。

    做视频的是56
  • 另外,建议你不要办那个证。那个证不是办不了,你的公司或项目如果有广电背景,就好办。

    但没办还好,办了以后,广电总局专门有人24小时监控你们的内容,一发现涉及版权、色情、政治的东西,会立马打电话给你。
  • 那个证是归广电总局管的,和他们应该没有什么关系。要查也是广电局的人来查。



    建议你们几家被罚的网站联合起来想办法。
  • 可以研究一下行政许可法嘛
  • 支持Cloudream,搬来武汉吧~hoho.

    这冤枉钱不能给,给了就承认自己理亏了。

    对那些吃“软饭”的,借用石头的一句台词“素质,什么素质!”
  • 同情同情。

    没办法,好好配合调查吧!
  • 行政创收和权力寻租都是中国特色啊。
  • 拳打镇关西,鲁提辖快逃荒入戒吧!
  • 听都没听过这东西...唉...
  • 离开上海呗,中国又不是就这一个城市,上海的机房又都糟的要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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